首页>热点 > 正文

安信信托推出受让信托受益权,为高风险信托机构处置探路?

2021-12-27 10:18:06来源:北京商报

在资产重组的重要关口,安信信托公布了针对个人投资者的受让方案,“接盘方”上海维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安公司”)将受让个人投资者信托受益权,并按照不同本金分比例兑付。受让方案发布后,引发投资者关注,12月26日,北京商报记者从部分安信信托投资者处获悉,已有投资者此前就接到安信信托工作人员的电话,提及兑付本金可能会打折。有投资者表示,“能接受此次安信信托推出的受偿方案”;也有投资者担忧,若签署了受益权转让合同,后续兑付事宜能否顺利进行还要再打个问号。

 

推本金打折受偿方案

等待许久,安信信托个人投资者受让方案“出炉”。日,安信信托发布《关于上海维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让安信信托自然人投资者信托受益权的通知》称,收到维安公司函件表示,维安公司为维护社会稳定,遵循有关部门化解安信风险的精神,经慎重研究,将于12月28日起至2022年1月28日止受让安信信托自然人投资者持有的合格信托受益权。

受让方案发布后,一度引发投资者关注,12月26日,北京商报记者从部分安信信托投资者处了解到,有投资者此前就已接到安信信托方面的短信或电话通知沟通兑付事宜,并提及本金可能会出现损失。

“对本金出现损失投资者都有预期,之前安信信托在召开投资者沟通会的时候就有高管提到,可能要对延期未兑付的项目打折处理。投资金额越大折价越大,我投资的金额不高,能接受这个方案。”一位投资者说道。

“安信信托现在希望我们接受本金打折,签署份额转让协议,但目前还不知道具体本金要打折多少,有消息说可能最高打5折,如果打折太多承担的损失也很大。另外,签署受让协议后,如果维安公司在后续兑付过程中出现问题,损失还是投资者自己承担。”另一位投资者表示。

此次维安公司的受让方案依照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打破刚兑付的政策导向,兼顾公,综合考虑投资者存续项目规模和过往收益情况,适当向中小投资者倾斜,不过,在通知中安信信托并未披露本金兑付比例,只是对投资者的金额进行了分档。

方案按自然人持有的单一信托受益权本金规模分四档、以固定比例累进计算报价,四档分别为1000万元(含)及以上、600万(含)-1000万元(不含)、300万(含)-600万元(不含)以及300万元以下(不含),并提供当期和远期两种付款方式供选择(远期付款的固定比例有所提高)。如转让的受益权在过去5年内合计兑付收益超过150万元(含),则报价需扣减一定比例的兑付收益。

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分析称,该方案在严格意义上不能称之为兑付方案,只是对个人投资者推出的特别解决方案,不涉及具体项目的兑付,投资者可以选择受让,也可以选择不接受受让,继续按信托合同执行,按实际回收金额得到兑付。“打破刚兑”是统一精神,也与此次安信信托推出的方案无关。

大部分底层资产已严重逾期

“自然人投资者风险化解是安信信托整体风险处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安信信托指出,2019年公司风险暴露以来,虽然采取了多种综合清收手段,但效果并不显著。目前大部分信托计划底层资产已严重逾期,预计损失较大,且清收回款耗时漫长。

今年7月23日,安信信托公布重组方案,拟向上海砥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砥安”)实施非公开发行,募资约90亿元用于充实公司资本金。此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海砥安将持有安信信托44.44%的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上海砥安由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机场”)、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盛”)、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际”)、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保基金”)以及维安公司共同出资。

此次受让个人投资者信托受益权的“接盘方”维安公司也与安信信托披露的重组方一致,北京商报记者查询天眼查信息发现,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7月22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大股东为信保基金持股比例50%、上海电气持股比例15.5%、上海机场持股比例11.5%、上海国际持股比例11.5%、上海国盛持股比例11.5%。此外,维安公司还持有上海砥安0.00768%的股份。

安信信托认为,考虑到公司信托计划底层资产状况和回收周期的不确定,维安公司受让方案价格合理,付款周期明确,是投资者尽快退出、避免扩大损失的较好路径。

虽然安信信托针对个人投资者逾期的规模并未从公开渠道进行披露,不过为了解除保底承诺函,安信信托自去年初起即采取各种措施与兜底函持有人达成和解,2020年全年累计解除保底承诺函163.96亿元。但需要关注的是,截至2020年底,安信信托的存量保底承诺函合计余额为752.76亿元,存量保底承诺余额依旧较大。对此,立信会计事务所对安信信托2020年审计报告发表了保留意见,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是安信信托存在以签署《信托收益权转让协议》等多种形式提供保底承诺。

在公布重组方案后不久,安信信托也发布《关于公司消除部分经营风险的措施的意见》指出,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公司积极推进风险化解重大事项的各项工作,将积极寻求与兜底函持有人和其他表内外债权人达成和解,化解相关风险。

一位信托行业人士直言,这是综合当下时点做出的维稳选择,对安信信托重组进程有较大的减压作用。不过受让方案主要考虑社会稳定与广覆盖中小投资者为主,对大额投资者并不友好。

为高风险信托机构处置探路?

信托行业的风险处置一直以来备受关注,安信信托此次推出受让信托受益权,按不同本金分比例兑付的方案也为高风险信托机构处置提供了一份参考。

在廖鹤凯看来,“目前转让方案的可执行很强,如果确实出现概率极小的无法执行转让协议的情况,该协议也是无效的,也就是说投资者获得的是一个兜底合约,最差就是按原信托合同继续执行”。

廖鹤凯进一步表示,安信信托该处置方式只能作为其他公司的参考,无法照搬,只能引荐其中针对中小投资者的维稳条款,在关键时刻维持区域稳定。存在的问题是公开的方案比较粗糙,给投资者带来诸多的疑点和猜测,给大额投资者带来的损失较大。

“除此之外,机构投资者会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看底层资产实际收回的情况以及重组方案具体情况来定,大概率不会采取个人投资者这种受让方式。”上述信托行业人士说道。

(北京商报记者宋亦桐)

标签: 资产重组 安信信托 投资者 维安公司

热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