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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企业捷世智通拟赴北交所上市,发行底价4.5元/股

2021-12-17 10:19:51来源:资本邦

12月17日,资本邦了解到,新三板企业捷世智通(430330.NQ)于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公告。

公告显示,北京捷世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0,000,000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不超过23,000,000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且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股本总额的25%;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3,000,000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确定。

据悉,本次发行底价为4.5元/股。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高能桌面RISC-V处理器项目以及补充营运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如果本次募集资金超过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公司可根据需要将超募部分补充营运资金。若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不能满足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412.30万元、1,013.4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30.26万元、1,553.84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14,170.24万元、19,360.48万元,最一年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为36.63%,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同时,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开资料显示,捷世智通于2013年10月16日挂牌新三板,是一家致力于自主知识产权嵌入式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于信息安全产品及方案,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自主可控的、智能化的产品台和服务。

标签: 捷世智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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